在性质上,这些营销视频属于广告的范畴,但由于是比较新奇的事物,不论是监管还是法律法规都尚未到位,才让许多相关人员趁虚而入、钻了空子,开始虚假广告,欺骗一些观众走进电影院,以此牟利,在这些方面,该追责的是组织者、短视频平台,乃至片方。作为既得利益者,他们共同策划了这样的骗局,有的甚至将原本至多数百万票房的影片,通过这样虚假的营销骗取上千万票房,最终他们赚得盆满钵满,而观众则永远留下的阴影。目前该IP衍生品已经有了三百多家的合作,同时授权了三千多个品类,涉及家装、日用品、文具等等。销售额中只有一部分作为授权收入计入,但依然可以看出“熊出没”系列IP的潜力,再继续成长下去,衍生产品的收入会丝毫不逊色于电影票房收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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